洞察喵
发起集体投诉
02-14 17:47:55
投诉对象:上海米哈游影铁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205****** 游戏账号:205******(云游戏通行证) 订单号:20222*********35232 购买时间:2026年2月13日14:48 一、事实经过 本人于 2026年2月13日14:48:55分在米哈游游戏内充值购买“畅玩卡”服务(30天有效期)。购买后2分钟内,本人即发现操作失误——本意是购买游戏内“月卡”,但因界面跳转或误触,错误购买了“畅玩卡”。 本人在2分钟内第一时间联系米哈游客服,说明情况,并提出自愿承担已使用的少量费用,仅要求将剩余天数的“畅玩卡”服务置换为等天数的游戏内“月卡”。然而,客服以充值成功后无法退款以及退换为由,拒绝了本人的合理诉求。 截至投诉时,该“畅玩卡”已生效1天,剩余29天服务未使用,本人愿意按比例承担已使用1天的费用(见其他附件1、2),且客服多次提及畅玩卡是游戏内数据但见附件2可知,开始游戏按键在右,畅玩卡生效是在左,且游戏账号内未有任何新增虚拟物品 本人认为,米哈游的“充值不退”条款在本案中不应一刀切适用。 1. 符合《预付式消费纠纷司法解释》的“七日无理由退款”原则 根据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返还预付款本金。本人购买后仅1天,完全在法定保护期内。 2. “充值不退”条款涉嫌构成无效的“霸王条款” 《解释》第九条明确,“收款不退” 等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米哈游以内部规定为由,完全排除任何形式的服务变更,可能涉嫌构成无效条款。 3. 本人诉求合理,技术上完全可行 本人不要求退款(不涉及资金逆向流动),仅要求将剩余29天未使用的“畅玩卡”服务,置换为等天数的游戏内“月卡”。米哈游具备数据回溯和技术回收的能力(如专票误兑换申诉案例可证),该操作在技术上完全可行,且厂商不存在任何经济损失。 4. 已使用部分按比例承担 本人承认“畅玩卡”已使用1天,自愿承担该1天的费用,仅对剩余29天提出置换请求,符合《解释》第十五条关于“已兑付部分应予扣除”的规定,公平合理。 三、核心诉求 回收本人账号下已生效的“畅玩卡”服务,并为本人账号发放等值于剩余29天的游戏内“月卡”。 本人接受该置换为最终解决方案,不要求现金退款,不要求额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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