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爱喵
发起集体投诉
01-24 11:03:05
平安普惠WDSNN220**********违规收费52153.21元,要求3个工作日内全额一次性退还 二、核心投诉内容(直接复制,无任何需修改项) 本人马卫东(身份证号:622**************),2022年8月12日在平安普惠办理贷款业务,合同编号WDSNN220**********,贷款本金290***元,贷款期限36期,已于2025年9月12日全额结清所有款项,实际累计还款384***.83元。 现投诉平安普惠存在两项明确违规收费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违规收取三项费用合计28119.38元:未明确披露服务内容、未提供对应实际服务,也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强制收取保险费11912.08元、担保费6872.35元、服务费9334.95元,该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 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法定上限:放款时2022年8月1年期LPR为3.7%,法定民间借贷综合年化利率上限为14.8%(3.7%×4),案涉贷款利息叠加上述三费后,综合息费合计94933.83元,超出法定上限的超额息费为24033.83元,超出部分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出部分无效; 上述规定第29条:出借人与借款人约定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应当计入民间借贷综合成本,不得超过四倍LPR。 投诉核心诉求: 平安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全额退还违规三费28119.38元+超出法定年化上限的息费24033.83元,合计52153.21元; 要求3个工作日内将退款一次性划转至本人指定银行卡,拒绝分期、拒绝部分退款; 退款到账后,向本人出具书面退款确认书,注明“违规三费+超额息费已全额退还,双方就本贷款合同无任何其他争议”。 本人已完整保留贷款合同、付款金额确认书、36期完整银行还款流水、贷款结清证明等全部证据,可随时配合平台及平安普惠核验,证据真实、合法、有效。此前已向平安普惠提交书面退款申请,未获有效回应,特向黑猫投诉平台发起投诉,请求平台督促平安普惠限期履行退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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