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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爱喵
发起集体投诉
03-21 23:04:43
签订购车合同时,明确承诺3个月内交付,如今5个月了,迟迟没有交付,也不给说法,也不明确时间,一味拖延搪塞,甚至面临偷梁换柱,货不对板的情况,来忽悠消费者。要求消费者改配置,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复古消费者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对已经安装充电桩等消费者进行退款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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