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商家最新回复已经30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尊敬的用户您好情况我们已经了解,稍后会安排客服人员为您处理,请用户保持电话畅通。
已分配商家 咻电-共享充电宝
正义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5-04 17:36:39
4.22上午十点多在火车站借的充电宝,因为赶火车来不及顺手把充电宝还过去了,然后我看到还在计费就联系了客服人员,她说会尽快让工作人员核实,过了好几天也没人打电话来问我,等到4.25中午12点多扣了我99元后我联系客服,后面才电话联系我,跟我说充电宝未归还,遗失了,请问这是谁的责任,很生气,我要求必须退回我的99元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